如何发展党员
发布日期:2017-09-18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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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入党申请人的条件和要求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和知识分子及其他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有较强的入党愿望;
3.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4.拥护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
5.愿意交纳党费。
(二) 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权力:
1.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何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不怕牺牲。
(三) 发展党员的方针、原则和重点
方针:
1.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
2.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首位;
3.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完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
4.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原则:
1.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党组织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标准;
2.有领导有计划发展的原则: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不要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要突击发展党员;
3.入党自愿的原则:发展党员必须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对一些尚无入党要求的人,不应强迫或动员其入党;
4.个别吸收的原则:党组织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个履行入党手续,不要搞成成批发展,更不能搞突击发展,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重点:
1.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中发展党员;
2.重视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
3.重视在青年中发展党员;
4.重视团员推优发展党员。
(四) 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1.发展党员流程
A. 要求入党的人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B.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C. 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D. 队重点培养对象培养考察;
E. 确定发展对象;
F. 短期集中培训;
G. 政治审查;
H.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I. 党委审批;
J. 支部派人与预备党员谈话,并适时进行入党宣誓;
K.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L. 转为正式党员;
M. 整理相关材料,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2.各环节工作细节
A、 入党申请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临时党支部可以受理入党申请,并负责向申请人所在单位介绍情况,但不能发展党员。聘用人员在两年以内的应向原单位递交申请,两年以上的可向现单位递交申请。
B、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在入党申请人中讨论,没有时间要求;(2)了解入党申请人情况;(3)指定专人同申请入党人谈话;(4)征求党内外意见;(5)支委会讨论;(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7)指定1名联系人;
C、 确定重点培养对象:(1)在入党积极分子当中讨论;(2)支委会讨论确定;(3)指定2名培养人;(4)建立重点培养对象档案: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档案由组织委员妥善保管。
D、 重点培养对象培养考察:(1)有计划的组织学习;(2)吸收参加党的活动;(3)交任务、压担子:分配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4)定期考察;(5)定期填写《重点培养对象考察表》;
E、 确定发展对象:(1)重点培养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2)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3)征求党内外意见;(4)支委会讨论确定;(5)向中心党委报告;
F、 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小时,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中组部编写的培训教材等。
G、 政治审查:(1)同发展对象谈话;(2)查阅档案材料;(3)函调或外调;(4)写出综合性政审材料;(5)将所有档案材料交中心党委预审。
H、 填写《入党志愿书》:(1)预审后,确定入党介绍人、领取《入党志愿书》;(2)组织委员审查《入党志愿书》;
I、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1)清点人数;(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态度;(4)支委会报告审议情况,并表明支委会态度;(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6)发展对象表明自己的态度;(7)进行表决;(8)形成决议;(9)报中心党委审批;
J、 党委审批:(1)审查入党材料;(2)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3)召开党委会讨论,其间请支部派人介绍培养情况;
K、 党委批准后,支部派人与预备党员谈话,并适时进行入党宣誓;
L、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1)确定2名考察联系人;(2)参加党组织活动;(3)分配适当的工作;(4)定期考察;(5)定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M、 转为正式党员:(1)预备党员经过一年考察;(2)本人提出转正申请;(3)考察联系人向支委会汇报教育、考察情况;(4)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会议程序:A)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表现;B)考察人介绍情况,并表明态度;C)支委会介绍情况,并表明支委会态度;D)与会党员发表意见:E)进行表决;F)形成决议;G)预备党员表明态度;(6)报中心党委审批。(7)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
N、 整理相关材料,除预备党员资料,还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