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2009年院士增选工作从2009年1月开始启动。受中国科协委托,学会负责本组织系统内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请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单位,各省实验动物学会(以下简称组织(单位))认真组织推报。根据科协办发组字[2009]1号文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1.根据各组织(单位)的推荐结果,学会成立由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的“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以及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本次推荐、提名工作。
2.根据两院增选院士的有关规定,结合学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办法、工作程序及要求,对拟推荐、提名的候选人要按规定的办法进行投票评选。
3.学会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材料审查委员会意见,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提名单位意见后,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科协。
二、标准和条件
1.请各组织(单位)登陆两院学部网站(http://www.casad.ac.cn、http://www.cae.cn),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8〕325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8〕86号),以及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和标准条件(见附件1、2)进行推荐。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注意广泛征求同行专家的意见。
2.被推荐、提名的人选应为中国实验动物学会会员,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3.要特别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及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科技专家。
三、名额及要求
各组织(单位)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各限1名。
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为194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193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凡2003、2005、2007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09年停止1次被推荐和提名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四、报送材料
1.组织(单位)的推荐函。重点说明推荐理由,主要包括候选人作出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以及学风道德等方面内容,1000字以内),组织(单位)负责人签字,有单位印章加盖印章。
2.侯选人材料。
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3)《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至附件6,一式1套;
(4)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原件2份。
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21份,其中,6份原件,《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2)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
(3)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
(4)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
(5)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3.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两院学部的通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
荐书》、《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须由两院院士增选系统形成。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站下载;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可从中国工程院学部网站下载。使用方法和要求详见网页上的说明。
4.报送的所有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报送手续。
5.上述有关材料的填写,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同时报送数据光盘。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邮寄截止日期:2009年2月2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5号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邮政编码:100021
联 系 人:童桂兰 电子信箱:calas@cast.org.cn
电 话:(010)67781534 传 真:(010)67776816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二○○九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