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4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浏览次数:700
各有关单位及会员:
      为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助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根据《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和中国科协关于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通知有关精神,中国实验动物学会拟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传播专家主要职责
(一)开展科普创作
围绕学科前沿科技进展和基本科技常识等,注重学术与科普相结合,领衔开展或参与科普创作,开发或推介优秀科普教材、图书、品牌课程、视频、音频、展教品等。通过科普手段向公众传播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二)开展科学传播
以科普展览、讲座、演讲、咨询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传播手段,开展全国性、创新性、示范性科普活动,推动形成学科科普品牌。针对学科或行业相关社会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领衔或参与开展应急科普服务,为公众解读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推动和拓展学会科普工作
参与全国学会或相关学科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对学科科普工作建言献策。推动学科科普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普人才队伍等基础条件建设。推动所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

二、科学传播专家基本条件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首席专家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学会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三)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规划、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

(四)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科普工作。

三、遴选方法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科学传播专家。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省学会、各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等均可推荐。

      自荐或被推荐的专家需填写《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传播专家自荐表》(附件1)或《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附件2),自荐表需本人签名,推荐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请首席科学传播专家须注明。学会将组织同行评议,审核合格后,纳入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聘期三年。

四、其它事项
(一)请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本人签字的《自荐表》或加盖公章的《推荐表》与体现本人科普工作的代表作(图书、音像、短视频、动画等)发送至学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科学传播专家+联系人+手机号”。

(二)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学传播专家,学会将尊重个人意愿,按照相关程序,推荐加入中国科普作家协会或中国科普作家演讲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蕾
邮  箱:calas@calas.org.cn
电  话:010-67763674

附件:
1.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传播专家自荐表
2.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 
3.本通知原文件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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