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中国科协“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浏览次数:519
各分支机构、工作委员会,各省学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1〕26号),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现组织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单位会员。
2. 提供公共科普服务的法人单位,或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
3. 具有明确的科普服务宗旨、开放服务和安全管理等制度;
4. 具备开展科普公共服务的室内外场所条件,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培育公众创新思维和能力,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5. 每年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举办主题科普活动;
6. 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向公众公布开放信息、科普教育活动信息、展教资源更新情况等公共科普服务信息;
7. 有稳定的科普经费投入或专项科普经费,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教育工作成效纳入本单位个人绩效考评或表彰奖励范围;
8. 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9. 原则上已持续提供科普公共服务满三年。
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荐10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候选单位。学会将按照《办法》所附《认定申请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遴选,择优上报中国科协。中国科协评审后最终确定“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命名、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报送须知
      拟申报单位请先联系学会获取“申报邀请码”后,并在11月1日前登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kpjd.cast.org.cn)进行网络申报,同时向推荐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申报书的内容须与网络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逾期未报,将按自愿放弃办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蕾
邮  箱:wanglei@cnilas.org
电  话:010-67763674

附  件:
1.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
2.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
3.本通知原文件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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