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实验动物标准化建议及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0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浏览次数:488
尊敬的各位专家:

      技术标准是现代经济社会活动的依据。实验动物标准化建设一直是实验动物学科发展的重点。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动物标准体系建设,现面向各有关专家或单位征集立项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标准化工作进程的措施建议
      请结合实验动物工作实际,着眼于完善实验动物标准体系,从促进科技与标准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促进技术标准水平提升、促进标准国际化、促进标准实施等角度,针对标准化研究、标准提案、标准制定、标准宣贯和标准实施等环节提出拟纳入标准规划的措施建议(并简要说明必要性),填写实验动物标准规划措施建议表(附件1)。

二、实验动物标准研制重点任务建议
      请围绕实验动物行业发展要求,结合实验动物行业发展现状,就目前实验动物标准研制的重点任务提出建议,填写实验动物标准研制重点任务方向建议表(附件2)。

三、征集实验动物标准立项提案
      请提出需要制定的国家标准或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团体标准项目,并填写实验动物标准提案表(附件3)。国家鼓励国家标准外文的编制,在立项时如果同时提出外文版的需求及草案,将优先立项。

(一)征集重点
      围绕实验动物标准建设体系,从以下方向为本次重点征集项目:
1. 新型实验动物资源质量控制、饲养、繁育、使用、销售、运输标准标准;
2. 实验动物、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标准;
3. 实验动物福利伦理相关标准;
4. 动物疾病模型/基因工程动物/模式动物制备、鉴定、使用、销售、运输标准;
5. 应用于科学研究的动物实验技术操作规范;
6. 实验动物相关产品生产、使用标准;
7. 实验动物人员管理相关标准;
8.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重要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标准;
9. 行业发展急需的其他标准。

(二)立项须知
1.立项程序
      国家标准立项采用集中申报、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任务的方式。
团体标准立项采用集中申报、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审核、中国实验动物学会下达任务的方式。
2.项目完成时限
      国标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团标完成周期不超过12个月。
3.立项答辩
      国家标准立项项目申报后,需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现场答辩或网络答辩,采用国际标准项目无需现场答辩。
      团体标准立项项目无需答辩。
4.立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或同等职位人员。应熟悉标准标准编写知识和实验动物标准管理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相关情况。项目申报人名下无未完成标准。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为领域内权威的技术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5.立项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应达到方法明确、技术成熟,形成完善的标准草案,能够在相应时限内完成。目前尚处研究阶段的内容,不予立项。
6.立项申报材料
1)实验动物标准提案表(附件3)。
2)标准草案。(附件4或附件5)。
3)涉及专利标准需额外提交的材料:
a.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声明表(附件6)。
b.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附件7)。
c.已披露的专利清单(附件8)。
d.已授权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或扉页;已公开但未授权专利提供专利公开通知书复印件或扉页;未公开专利提供专利申请号和申请日期。
7.立项查重
      申请人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全国实验动物标委会”微信公众号,输入“标准”查询现行及已立项标准情况,避免申报重复。
      请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建议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ongyunhan@cnilas.org。邮件标题为“实验动物标准化建议”。

联系人:董蕴涵 010-87953252
实验动物标准化工作进展离不开您的贡献,感谢您的回复!


附件1:实验动物标准规划措施建议表
附件2:实验动物标准研制重点任务方向建议表
附件3:实验动物标准提案提案表
附件4:国家标准草案模板
附件5: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团体标准草案模板
附件6: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声明
附件7: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
附件8:已披露专利清单
附件9:本通知原件
 
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二O二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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