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新型冠状病毒为重点的传染性疾病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7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浏览次数:488
      2020年新年开始,一场始料不及的新发急性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传染性疾病突袭了包括我国在内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99%的病例发生在我国,给我国民众生命健康和国民经济造成了重大损伤。我国党和政府正举全国之力,全民动员,尽最大努力,控制疫情的蔓延,将疫情对民众的健康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面对来势凶猛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传染性疾病,我国科学界迅速行动起来,在病毒朔源、病毒株鉴定、动物模型建立和药物筛选方面作出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为我国疫情防控、病患救治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为配合我国疫情防治的紧急需要,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工作委员正组织我国长期从事实验动物、临床前药效评价和临床病毒学研究的专家,按照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制定的《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申请程序》(详见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网站),对我国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以及其它类似病毒性传染疾病动物模型进行鉴定与评价,为我国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及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基础研究、新药研发和疫苗开发提供科学可靠、客观规范的动物模型。

      考虑到此次疫情的突发,国内外尚无成熟的专属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传染性疾病动物模型,为加快对动物模型的鉴定和评价,满足疫情防控对动物模型的迫切需求,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经过讨论决定,在满足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质量的要求的前题下,各申报单位目前只需提供电子版的材料,纸质材料可以后续补充。对动物模型的应用单位数量目前不作要求。欢迎各单位,尤其是利用灵长类动物建立的动物模型积极申报。我们将对提交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动物模型材料尽快进行鉴定和评价,按照重要性和创新性、与临床的相似度、生物安全性和应用情况,授予A、B、C三级动物模型。鉴定和评价结果将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参考。

联系人:孙秀萍,13621206226;黄 红,18380456737
联系邮箱: huiwuzu_dwlm@163.com。

附件: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申请程序》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实验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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